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钢铁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全面提速

时间:2026-07-01 09:12:12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作者: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6年起,以钢铁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钢铁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据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针对钢铁行业,《通知》提出,要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等先进技术,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有序开展氢冶金等技术应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制氧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应加快改造升级,焦炉应配备高效干熄焦装置。
  《通知》强调,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能效优于基准水平的项目,应按要求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打印
打印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35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示
35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17年峰会在立恒集团召开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16年峰会在立恒召开(图文)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
 省钢铁行业协会举办重点钢铁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培训班(图文)
省钢铁行业协会举办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