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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将对碳排放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时间:2024-03-07 10:10:52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作者:
     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介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表示将对碳排放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
  张要波表示,《条例》把有效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作为重要内容,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4个方面,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碳排放市场政策功能的发挥。
  张要波指出,《条例》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活动各类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的工作人员等,都规定了明确的违法情形和严格的法律责任。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丰富多样的法律制裁手段,包括警告、核减碳排放配额、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检验检测资质、禁止从事相关业务、责令停产整治等。既有申诫罚也有财产罚,又有资格罚和行为罚;既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又有刑事责任。对于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碳排放数据造假问题、操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问题等,坚持“双罚制”,即既对机构处罚,又对相关责任人员个人进行处罚。
  赵英民表示,《条例》对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即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通过配套制度规范,持续压减数据造假空间,通过建设完善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利用区块链、数字化技术手段,保证数据无法篡改。通过年度核查加日常监管的工作模式,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二是严肃督查,即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大数据筛查异常数据,通过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疑点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三是严厉处罚,即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惩重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赵英民表示,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纳入发电行业。未来将综合考虑行业的碳排放量、数据质量基础、减污降碳协同、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因素,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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