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为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决定在全省开展百户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攻坚行动。行动期间,将对环境安全监管不到位等行为实施问责,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地方的环保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
此次行动把饮用水源地、跨界河流及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企业作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省环保厅将80户涉危险化学品企业、20户涉重金属企业作为监管重点。
各市环保局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对确定的100户重点污染企业实施由所在地县(市、区)领导包点制度,100户重点污染企业确定本企业的环境安全关键岗位、关键设备,建立严密的环境安全责任制体系,各市把检查关键岗位、关键设备的方法运用到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中,建立常态化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制定本单位关键岗位、关键设备环境安全检查内容和方案。
此外,年中,省环保厅将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对各市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