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协会简介
科技创新
节能减排
八面来风
政策法规
专家观点
行业动态
会员专区
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我省调整高速公路车型收费标准
时间:2013-12-09 11:08:58 来源:
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
作者:
12月3日,记者从省高管局获悉,我省高速公路将于今年12月中旬并入京津冀鲁晋五省市区域不停车收费系统,为顺利实现此目标,经省政府批准,从本月6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将按交通部部颁标准进行调整。据估算,全省高速公路一年将少收车辆通行费约3400万元,且客车收费标准与周边7省相比,处于最低水平。目前,京津冀鲁四省市已执行了交通运输部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为实现五省市联网,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同意,我省将现行客车5类收费标准调整为部颁标准按车辆座位数分的4类,现行货车7类调整为按载质量分的5类。据省高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将使不少营运客运车辆受益。
据对近期调查数据的分析,标准对接归类后,涉及通行费变化的车辆约占每日客车总流量的3%,其中2%降低收费,调高收费的约占1%。经测算,增减收入相抵后,全省高速公路全年共减少车辆通行费收入约3469万元。因此,执行部颁行业标准,不仅可以平稳过渡、让利于民,而且不增加客运车辆的负担。
记者了解到,ETC用户之前享受的缴纳通行费5%的折扣优惠,办理包缴业务车辆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原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中C类货车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将不会变化。
此次标准对接后,客车收费标准与周边相邻省市及我国部分中部省份收费标准相比处于最低水平,其中,第一类车型收费标准0.36元/车·公里,第二类车型收费标准0.54元/车·公里。(记者 冷雪 实习生 任艳玲)
打印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35家钢企完成超低排放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
山西省民营钢铁企业20
省钢铁行业协会举办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09 sxgtx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省钢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晋ICP备09009979号-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胜利西街327号 电话:0351-3123733 邮箱:sxgtxh0351@126.com 邮编:030009